物业要涨管理费 业主轰走电梯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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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10:14 中国消费网 | |||||||||
昨天,北京西南三环丰益桥外三环新城的一位业主打来电话称,他所在的小区物业为了给涨管理费“立名目”,往楼里加派电梯工。业主赶走了电梯工,物业却认为自己是按规定办事。 这位业主告诉记者,三环新城属于经济适用房,根据北京今年新执行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业主们认为现在所缴纳的管理费过高,要求物业出具物业管理费明细。可物业提出
记者在三环新城的业主论坛上看到,论坛置顶的9篇帖子中有5篇是关于物业费争议的。发表于1月8日的一个帖子说:今天上午7号楼全体业主已经向物业提交了不需要电梯工的声明。 为此,记者采访了该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承认和业主之间确实存在纠纷,“他们轰走了我们的电梯工。”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安排电梯工是基于“普通住宅必须有电梯执行人员”的规定,涨价也是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定的。她说,按旧规定每平米是2.3元,而新规定算出的管理费每平米从1.1元至3.02元不等。 至于开具物业管理费明细的问题,工作人员说,现在已将每层楼的明细贴在了楼道里,“当然是交钱之前出具的啊,我们都照了相。”(编辑:盛秀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