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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过“烟花爆竹管理草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10:03 中国消费网

  对烟花爆竹生产、燃放等违法行为处罚作出具体规定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炼油工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乙烯工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认为,为依法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是十分必要的。条例草案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会议决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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