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春运期间群众外出旅行注意事项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8:56 中国消费网 | |||||||||
据人民网报道1月12日,在公安部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杨钧发布节日和春运期间群众外出旅行应注意的事项。这些注意事项包括: (一)乘坐客车时,不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二)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车辆、带病车辆、无牌证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
(三)在旅途中如果发现车辆驾驶员有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或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予以指出,或报告执勤的公安民警和客运管理部门。 (四)自驾车外出旅行前,要全面检查车况,了解行经路线路况。了解近期天气变化情况,遇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条件,尽量不要自驾车外出。 (五)如果在旅途中车辆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要迅速到右侧路肩上,并及时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上述情况,驾驶人和乘车人要迅速离开车辆,撤离到高速公路外,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编辑: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