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通道当库房 地下超市将被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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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09:01 中国消费网 | |||||||||
昨天,在2006年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北京市副市长陆昊提及目前本市一些地下超市存在不少事故隐患时再次强调,今年7月1日以后,地下超市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做不到的都将依法严厉惩处。 记者了解到,去年本市陆续颁布了19项涉及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如商场、超市、网吧以及娱乐场所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管理规范。今年7月1日,部分具备条件的安全管
根据相关规定,商场、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严禁在安全出口两侧1米范围内设置人体模特、广告牌等,或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变相当做库房。规范中还指出,商场、超市柜台的设置不应遮挡、圈占消火栓和灭火器材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陆昊要求,7月1日以后,将通过政府强有力的监管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向不执行安全标准的企业“宣战”,让市民真正看到北京的商场、超市具备疏散通道畅通,指示牌明确,防火设备齐全,并且有应急广播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等安全的购物环境。(编辑:盛秀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