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禁酒令”刚刚实施,连日来,记者走访了珠海、中山各大商场,商家普遍反映,“禁酒令”遭遇尴尬,“现在十五六岁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长得差不多,我们根本无法分辨”。
基于此,珠海香洲某大型超市推出新举措:如果必要,将要求购买酒类饮料的市民,出示能证明年龄的证件,比如身份证、护照等,对不能证明自己年龄的,拒绝向其卖酒。
■买酒如何判定未成年
据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但一些商场在执行该条规定时,却发现遭遇到尴尬局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发育良好,与成年人相差不大,买酒时如何判定其未成年呢?
■学生谎称自己成年
昨天,中山西区某超市营业员魏小姐告诉记者,元旦期间,每天都有人前来买酒庆祝节日,“其中有很多人看起来都十分年轻,很像学生,我们虽然知道禁酒令,但一询问他们的岁数,都回答18岁、20岁”。在起湾市场旁边一家士多店,店老板表示“禁酒令”很难执行,“我看这个‘禁酒令’也没什么用的,现在的小孩发育早,十来岁就长得很高大,很难看出是不是未成年人”。
■超市:买酒要出示身份证
基于上述情况,珠海香洲某大型超市推出新举措。昨天,记者赶到该超市酒类柜台处,发现除了在放红酒的货柜处贴了醒目的提示外,还在货架顶端挂了醒目的标识:“敬请留意,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禁止向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任何酒精类饮料。”
该超市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从现在起,超市员工在必要情况下,将要求购买酒类饮料的顾客出示能证明年龄的证件,如身份证、驾照、护照等。
■市民:意见不一
对超市的这种新做法,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市民对此意见不一,有些学生家长表示,超市做法妥当合理,但还有市民表示,超市该种做法似乎有越权嫌疑,“超市并非国家机关,国家虽然颁布禁酒令,但并没有赋予超市检查身份证的权利,超市根本没有权利检查。”
■律师:这种做法欠妥
记者随后采访了法律界人士,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郭泾亮律师表示,超市如果要求顾客出示身份证明,“该种做法确实稍欠妥当,因为法律并没有赋予超市检查权利。”郭律师认为,“‘禁酒令’无疑是对青少年的一种关爱,但要真正执行起来,有很大的难度。但‘禁酒令”实施后,使得未成年人应当禁酒成为社会共识,商场对于明显可以判断未成年的买酒者,比如说穿着中学校服来买酒的在校中学生,应当坚决拒绝出售,否则有关部门应依法给予处罚。”
■相关法规
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明确禁售标识。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违反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该办法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编辑:盛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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