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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楼多拍的婚纱照版权归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2:38 深圳特区报

  【案例】

  消费者李小姐到某婚纱影楼拍了一套婚纱照。按双方事先说好的价格,照一套婚纱照总价1800元,影楼承诺给李小姐20张照片及底片。结果影楼为李小姐照了40张,李小姐从中选了20张,对多出的照片及底片,影楼表示,如果李小姐需要,每张要收40元。尽管拍摄前影楼并没有提出这种方式,但李小姐还是从中又选了5张。剩下的15张照片及底片,李小姐
要求影楼当着她的面毁掉,理由是自己的肖像权应受到保护。影楼则以这些照片是他们自己的版权为由,拒绝了李小姐的要求,认为如何处置这些照片及底片完全是影楼的事。

  【律师说法】

  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杜艳芝律师点评:

  这是一起比较常见的消费争议案件。①影楼的行为是一种变更合同的行为。事实上李小姐从中选择了5张,因此就该25张照片双方无争议。尽管在摄影前影楼并没有说明多照的照片和底片要另行收费,但鉴于拍摄中李小姐未提出异议,拍摄后,就多出的5张李小姐与影楼达成了一致协议,该5张已以合同变更的方式合理化并且合法化了。

  ②关于影楼提出的版权问题。首先,影楼拍摄的相片可以认为具有版权。但因为影楼拍摄的是李小姐的

婚纱照,是以李小姐为主要人物的,因此本案还存在一个肖像权问题。而且一般认为肖像权优先于著作权。影楼的版权只有取得肖像权人的同意后,才能行使其中有关肖像权的各项权利。因此,即使照片的版权归属影楼,因为涉及顾客的肖像权,影楼仍不能保管并将相片拿来展览、展示、复制。因为本案涉及到合同、版权、肖像权,为避免争议,最好事先约定。就本案,律师认为,就多余5张照片双方达成了变更或补充协议,则影楼应按照李小姐的要求将其余照片销毁,当李小姐的面销毁更好,以免在是否销毁的问题上再起事端。

  【消委会提示】

  根据消委会受理类似投诉情况来看,这类纠纷时有发生,通常影楼为了招揽、扩大生意采用这种增加拍摄的方式,消费者有时候也为了取得更多效果更好的照片也对此予以默认。如果双方没有争议,结果可以是双赢,双方也是愉快的;但如果产生争议,则双方应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处理。为了避免争议,影楼事先应向消费者说明并且双方最好约定清楚,以避免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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