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小排量汽车的各种限制将在3月底前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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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18:36 中国消费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4日电 备受争议的“限小”政策即将走向终结。中国官方4日宣布,各地必须在2006年3月底前取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方面的各种限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新一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宣布:“各地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更新出租汽车车辆时,要在满足乘用功能的基础上,积极鼓励选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
近些年,中国一些地方针对小排量经济型汽车废气和噪声污染大、安全性不高、外形不够美观等问题出台限制性规定。在北京,排量1.0以下的汽车目前还不能上长安街和二、三环快速路。全国有22个省份80多个城市存在对小排量汽车的歧视政策。 然而数据显示,随着油价不断上涨,低油耗、小排量汽车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青睐,中国人去年上半年购买的乘用车中大约三分之一是1.0以下的小排量汽车。在建设“节约社会”的大背景下,各地“限小”政策日益显得尴尬。 除划定“解限”时间表外,发展改革委在4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中还表示,制定产业政策积极鼓励“低油耗、低排放、小排量、小型化、高动力性汽车的生产和投资”,包括加大小排量汽车及其先进发动机技术研发,鼓励开发使用乙醇汽油、天然气等新型燃料的汽车。 (编辑: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