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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甲醛超标 销售商被判退货赔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09:55 中国消费网

  因为家具甲醛含量超标,曹女士将生产厂家起诉至法院,一中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厂家返还曹女士货款和鉴定费,并赔偿其1600元。

  曹女士于2004年2月11日在某家居广场买了一个柜子,她说虽然当时就闻到柜子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但是销售人员一再表示,家具绝对合格。于是她便相信了此话,将柜子买回家。

  可是随后不久,孩子就经常出现感冒发烧的情况。她和丈夫的身体也都出现不适。

  经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柜子的甲醛释放量为1.8mg/L,超过了国家标准。

  于是曹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家具生产销售商北京腾达利家具有限公司双倍返还家具款1200元,并赔偿鉴定费、医疗费、精神损害补偿金等共计2万余元。

  庭审中,腾达利公司承认曹女士是从自己处购买过家具,但公司并不存在欺诈行为,而且曹女士在使用柜子一年后才提出诉讼,因拖延时间造成的不利后果公司不会承担。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腾达利公司销售不合格的柜子,主观上具有欺诈故意。但曹女士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家人身体的不适与柜子超量释放

甲醛气体之间有必然因果关系。判决腾达利公司退还曹女士货款和鉴定费用,并赔偿曹女士1600元。驳回了曹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曹女士不服,向一中院提起上诉,一中院经审理,于近日驳回了曹女士的上诉,维持原判。(编辑:石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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