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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瓶装煤气价格首破百元 变相抬价最高罚20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 10:36 新京报

  广东省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称,变相抬高气价可最高处罚20万

  本报讯 据《广州日报》、《新快报》报道新年第一天,自从去年下半年以来一路走高的广州瓶装液化气市场价格再创新高,15公斤装的煤气价格首次突破了100元的价格。对此,广东省市物价部门负责人表示,如果不法商贩肆意哄抬煤气市场价格,致使售价远远背离成本,物价部门将在具体调查之后给予最高20万元的罚款。

  去年12月21日,广州市物价局经与广州四大燃气公司协调,出台了95元的“呼吁价”。但记者近两天走访发现,不少气站已突破95元,一些小公司充气点每瓶气更达到97、98元,即使振戎燃气这样的占广州市场七成的大公司,属下也有个别门市部“破线”。在白云区一家燃气店门口则标明“自取气97元,送气100元一瓶”,不少街坊为了省3元钱,只好自行来扛气回家。

  记者发现,有些气站虽然每瓶价格是95元,但却在送气服务费上做起文章,有的加收三五元,有的则加收七八元。

  广东省物价局市场监督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价格法,对于趁机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最高可罚20万元,即便是以提高运送费来变相哄抬燃气价格,也可最高处罚20万元。

  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吴林波则表示,广州瓶装气市场实行市场调节原则,物价部门与四大主要燃气公司达成共识产生的95元“呼吁价”并不是硬性措施,如果成本上升,商家超过95元,物价部门也不能处理。吴林波表示,物价部门将密切监测市场动态,研究下一步跟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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