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 > 正文
 

住房资金“管家”被指挪用亿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11:41 中国消费网

  据《西部商报》报道昨日,兰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陈其明涉嫌挪用1.17亿元资金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该案系曾被称为“兰州市‘7·20’系列案”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该案也是甘肃省内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犯罪案件。

  昨日上午9时30分许,主审法官敲响法槌,宣布正式开庭。与陈其明同堂受审的还有建设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的副行长王景旭和一位名叫王秀芝的女老板。公诉人指出陈其明在
担任兰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期间,与王景旭、王秀芝合谋大肆挪用公款三笔,共计一亿元人民币,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陈其明个人决定挪用公款1700万元给其他单位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挪用公款15万元自用,并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五笔共148000元,索贿50万元。

  陈其明辩称,三起挪用指控不属实,这三次借款均是由其单位集体会上决定,并在三方碰头后,和银行负责人签订了合同,而非他个人行为。他们三人之间并没有约定利益分配,充其量只算做违规,而非违法犯罪行为。陈其明同时辩称,公诉机关对他所有的几起受贿、索贿指控均不属实。

  经过一天的庭审,法庭决定择日对该案一审宣判。(编辑:石淼)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