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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模婚纱样片上门票获赔8000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11:15 中国消费网

  因为自己与一女模特的“婚纱照”出现在婚博会的门票及广告上,男模叶先生称他的婚姻大事险些被耽误,于是他将婚博会主办方及两家广告发布媒体起诉,认为自己的肖像权被侵犯,并索赔20万元。昨日,海淀法院证实,已一审判决叶先生的肖像权确实受到侵犯,6被告共同赔偿其各项损失8千元。

  今年8月12日至14日,由商业联合会、社会工作协会主办,能博万公司、商业信息中
心承办的“2005中国婚博会第二届北京结婚展”(以下简称婚博会)在北京展览馆举办。

  叶先生起诉称,自己是著

名模特及电视时尚节目主持人。而此次婚博会的门票上,擅自使用了他的肖像。而《精品购物指南》报和某网站也都为婚博会做了大幅广告,广告中也未经他允许使用了其肖像。

  叶先生称,由于广告刊登了他与女模特的婚纱照,其女友的父母看到广告后,坚决反对他和女友举行婚礼。因此他向法院起诉,要求主办方及媒体共6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主办方4家单位认为,叶先生的婚纱照是演出形象,属于艺术照片,不涉及肖像权问题。该照片是从《婚纱影楼模板库》一书所附光盘资料中随机选出的。

  且婚博会是具有公益性的社会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两家媒体则称,他们发的是公益广告,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但法院认为,两家媒体的说法没有任何证据,且婚博会的门票有赠票和售票之分,在现场有多家婚纱影楼、婚庆公司等营利性单位进行营利性活动。

  可见婚博会存在营利性行为,主办方使用叶先生照片客观上为营利活动提供了宣传,因此,构成对其肖像权的侵害。

  法院判决6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叶先生经济损失4千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千元。(编辑:石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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