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九人眼球摘除事件有了初步调查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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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11:21 中国消费网 | |||||||||
安徽省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21日告诉记者,经初步调查,安徽宿州市立医院眼科事件为一起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 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经过当地卫生部门初步调查,实施手术者为一外地医院医生,非宿州市立医院医生。2003年宿州市立医院和上海某科技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由公司提供部分医疗器械,组织眼科专家、护士到宿州市立医院开展白内障
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医院和不具备提供医疗服务资质的公司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并由公司组织实施医疗手术,这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眼科事件”暴露了宿州市立医院管理混乱,是一起与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根据我国有关文件规定,医源性感染是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事件究竟是一起恶性医疗事故,还是一起非法行医事件,目前有关调查组正在宿州市立医院调查取证,尚未定性。 ■事件回放 12月11日,宿州市立医院眼科为10名患者做白内障手术,当晚一名患者出现眼痛。至12日上午,10名患者相继出现眼部肿疼痛、流脓等症状。12日下午,宿州市立医院派出车辆和医护人员,将10名患者紧急送往上海一家医院治疗。13日,根据病情,上海这家医院对其中8名患者进行了患侧眼球摘除手术。17日上午,又对第九名患者实施了同样的手术。 ■相关新闻 安徽省卫生厅经初步调查认为:这一事件是宿州市立医院管理混乱,与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安徽省卫生厅经研究决定:取消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编辑:石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