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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普通农民与超标农用车的3年较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09: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常树行是河南省淮阳县冯塘乡一个普通的农民,妻子在苏州打工,儿子在老家上学。就是这样一个农民,却掏空家底,自费两万多元,跑遍河南省各个地方,调查超标农用车市场现状。

  常树行与超标农用车的恩怨,还得从3年前他的一次死里逃生的经历说起。

  2002年9月的一天,常树行驾驶农用三轮车去登封拉煤,装了11吨。

  据常树行后来回忆说:“当时整整超载了22倍。”就在那天凌晨3时,常树行出事了。当他行至一下坡处时,刹车突然失灵,农用车翻扣在农田里,自己差点丢了性命,前方一行人也被砸伤。

  常树行事后算了一笔账:3万元买车,2000元买煤,1000元赔偿庄稼损失,1000元拖车费,7000多元修车费,“最后我把三轮车当废品仅仅卖了5000元。”

  发生悲剧的,还有常树行的朋友周宪峰。2002年初,热心肠的常树行介绍周购买了同样一辆农用三轮车。同年11月,周和父亲装载11吨多沙子行至信阳确山境内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周父被当场撞死,死亡的还有两名无辜行人。周因此被判刑入狱两年。

  这两起交通事故,让常树行终生难忘。从那时起,常树行开始对非法农用车有了特别的关注。

  虽然只有初中毕业,但常树行非常爱看书。一次,他看到了一本《农用运输车安全技术要求》,书中写明农用三轮车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是“车身外廓长度不大于4米,宽度不大于1.5米”。常树行还了解到,后来的新标准改为“三轮农用车总长度不超过4.6米,宽度不大于1.6米”。他回家一量,自己的三轮车长6.5米,宽2.3米。

  常树行至今仍觉内疚:“都是我害了他(周宪峰),他也是超载太多,导致刹车失灵。但最重要的是,农用三轮车经过厂家私自改装,严重超过国家标准。”

  觉醒后的常树行开始索赔,但是生产三轮车的厂家早已不复存在。

  由此,常树行想到更多的农民,是否也像他和周宪峰一样,正面临交通事故的生死考验。

  据了解,近年来,农村农用车拥有量越来越大,一些生产厂家在激烈市场竞争中为追求高利润,故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将许多超宽、加长和载重量大的农用车投放市场;另一方面,这些“超标车”也填补了农村市场的不正常需求,迎合了一些农民愿意“多拉快跑”挣大钱的心理。在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这些农用车都忽视了至关重要的安全问题。

  常树行决定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举报。

  2002年年底,他向漯河市工商局举报当地市场有两家单位销售不合格农用车,无果。2003年4月,他拿起法律武器,状告漯河市工商局行政不作为,要求其履行职责,限期查处,一审败诉。上诉后,二审法院要求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去年初,常树行和漯河市工商局调解结案,对方支付他3000元举报奖励。

  考虑到诉讼成本和精力问题,加上举报的结果并不理想,多次碰壁后,常树行自筹资金,开始了他的超标农用车“全省调查”。

  此时,他的调查范围已包括农用三轮车和四轮车。2005年3月、4月,常树行走访了河南省15家农机公司,发现这些地方均存在销售不合格农用车的违法行为。常树行的“全省调查”路线是:郑州、安阳、濮阳、三门峡、洛阳、南阳、信阳、商丘、开封。每到一处,常树行先打听哪里集中卖农用车,然后去看车的长、宽是否超标,再记下生产厂家和销售单位。前前后后,他自费搭进去两万多元调查费。

  调查之后,常树行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6月18日,常树行在周口、商丘、南阳等地看到,他举报的农机公司仍在出售不合格农用车。于是他认为,河南省工商局接其举报后没有及时查处,不仅侵犯了他的举报权,也使他的举报受奖权无法实现。6月28日,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河南省工商局行政不作为。

  9月12日上午,常树行状告河南省工商局不履行产品质量监督法定职责一案,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开庭时,没钱请律师的常树行,背着一个破旧的大包,孤单地坐在原告席上。

  一个农民为啥要告工商局?开庭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安东带领全省9个中级法院的行政庭庭长和近20名行政法官,坐到了旁听席上。

  河南省工商局的两名代理人指出,常树行不具备起诉资格,其期待的奖励,河南省还没有具体规定。

  但是常树行认为,根据《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对其举报查处不力,已侵犯其合法权益,自己当然有起诉资格。

  经过10分钟的激烈辩论后,法庭认为,常树行有权向有关产品监督部门进行举报,而其要求的举报奖励虽然尚属一种可期待权利,但属于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范畴,常树行具备起诉资格。

  这场官司常树行最终还是败诉了。但是他觉得很痛快:“不管胜诉还是败诉,我都要一直举报非法销售农用车的行为。因为我是不合格农用车的受害者。”

  常树行补充说:“我要求给我奖励,是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举报有奖’,那举报的人肯定就多,超标车就会慢慢减少,直到没有。”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安东认为,每一起行政诉讼官司,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都有积极意义。同时,也能强化公民依法

维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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