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 > 正文
 

商户售假 新秀水败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 10:32 中国消费网

  因在秀水街市场发现假冒自己品牌的产品,香奈尔、路易威登等五大国际时尚品牌公司联合起诉北京秀水豪森公司,指称被告为商户销售冒牌货提供便利。昨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认定,北京秀水豪森公司制止侵权不及时,为商户售假提供便利条件,一审判令该公司和5名售假商户共同赔偿五大品牌公司各2万元。

  五大公司索赔250万

  五家公司委托的共同代理人王亚东在起诉意见中称,今年4月间,5家公司在秀水市场分别购买到了带有其知名标志的皮包等假冒商品。5月6日,五家公司向秀水市场的经营者秀水豪森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秀水豪森制止侵权行为。而该公司没有采取任何措施,6月3日,五大公司又在同样商户处买到假冒的商品。他们认为,秀水豪森公司放任商户卖假应承担侵权责任,提起诉讼,索赔250万元。

  秀水豪森公司方面则表示,公司不但在市场内广贴布告禁止销售假冒商品,而且在接到起诉书后,已经将有关商户摊位收回,尽到了职责。

  “秀水”未及时制止售假

  昨日,法院下发了此案的一审判决。在香奈尔公司的判决中,法院首先确认商户黄某销售的香奈尔手包是侵权商品,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秀水豪森公司作为市场的经营管理者,应该对市场内存在的售假行为进行及时制止,但在五大公司函告并标明了售假黄某的摊位号后,仍然没有采取措施制止。使得在此后一段时间内,售假行为依旧没有改变。就在案件审理期间,市场内依然有这种行为。

  因此,法院认定,秀水豪森公司对商户售假行为采取的防治措施是不及时的,为售假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应就商户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综合考虑五大公司实际受损、认知度以及商户的获利情况,法院最终判令5名商户停止销售带有五家公司

商标的产品;秀水豪森公司和商户共同赔偿五家公司各2万元,其中包括1万元经济损失和1万元为打官司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秀水豪森公司代理人未能当庭决定是否上诉,表示需要与委托人商议后决定。

  “胜诉有助威慑售假”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这是国内首起因商户售假,市场经营者遭遇起诉并被判赔偿的案件。

  王亚东在判决后表示,虽然法院判赔的数额远远小于起诉标的,但诉讼的目的已经达到,就是确认了秀水豪森公司在本案中的侵权责任。他说,案件胜诉的积极意义在于对国内所有扮演“秀水”角色的企业都是一种威慑,会促使企业考虑如何避免这种违法行为的发生。(编辑:盛秀华)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