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力促机构投资者下注公司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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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 12:27 中国消费网 | |||||||||
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公司债券敞开了大门。昨日,央行发布了《公司债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有关事项公告》(简称“公告”),加大了政策上的支持力度,允许所有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投资公司债券,同时鼓励做市商和承销商对公司债券进行双边报价。 银行间债市投资者均可买卖
据统计,近三年,公司债券的发行额度均突破300亿元,今年1-9月份,共发行484亿元。但是,公司债券市场规模小、流动性差、投资者群体单一、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 根据公告,所有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均可买卖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公司债券。这意味着,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也可以参与公司债的投资。而此前,公司债的投资大多以散户投资者为主。 央行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债券的固定收益性及其交易的大宗性决定了其主要适合于机构投资者,并通过场外市场交易,公司债券尤其如此,这已被众多发达市场的经验所验证。发展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必须遵循这一债券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面向机构投资者,依托场外市场进行。 审批制改为核准制 “发债难”一直阻碍着企业债发行的规模与速度,央行的公告大大降低了公司债的发行条件,只要符合债权债务关系确立并登记完毕;发行人具有较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机制,近两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单个投资人持有量不超过该期公司债券发行量的30%,即可发行。 公司债券交易的审核程序由原先的事前审批改为核准制,对本公告发布前已发行的公司债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50个工作日内分期分批安排其交易流通;对本公告发布后发行的,在其债权债务登记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其交易流通。 上述央行负责人表示,公司债券交易流通审核从事前审批改为核准制后,公司债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更为便捷,公司债券将大量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促使其交易向以场外市场为主的模式转变。 央行同时鼓励做市商和承销商对公司债券进行双边报价,并要求发行人进行持续信息披露和跟踪信用评级。根据要求,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应至少对1只公司债券进行双边报价,公司债券承销商要积极开展对公司债券的双边报价。(编辑:石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