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违宪审查机制迈出重要一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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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 09:53 中国消费网 | |||||||||
“这是我国建立违宪审查机制的重要一步,将推动我国的宪政和法治向前发展。”昨晚,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和通过《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予以充分肯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洪昌也表示,程序的出台为违法违宪审查奠定了制度基础。
姜明安认为,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法工委下成立法规审查备案室,作为专门机构处理违宪审查和违法审查,属于我国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第一步,而现在完善工作程序是在建立违宪审查制度上迈出了第二个关键步骤。 焦洪昌说,新的程序出台后扩大了审查对象,将经济特区法规纳入审查范围,并对司法解释制定了专门的备案审查程序。一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解释,实际上行使法律解释权,将司法解释纳入审查有利于维护法律统一。他说,由于国务院等五种提出主体比较重要,所以由常委会办公厅接收;而普通公民的提出量大,为此增加了法工委接收这一过滤程序。 在肯定工作程序的同时,姜明安也提出了几点完善建议。他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能形成反馈机制。在公民和其他组织提出建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规审查备案室是否受理,是否启动审查,应当及时反馈给建议人。 姜明安希望能尽快走出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第三步,即真正启动违宪和违法审查,向社会定期公布审查结果。他提出,每年在全国两会期间,由委员长在工作报告中向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民众汇报上一年度的审查结果。一共受理了多少建议和要求,最后是怎么处理的,存在立法冲突的立法机关自行纠正了多少,撤销了多少法规,分别占多大比例等等。 此外,姜明安认为可以设立宪法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查除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一切法律法规,这样就把违宪和违法审查的范围从现在的行政法规以下的法律扩大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编辑:王彦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