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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告都芳漆虚假宣传在北京被驳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 10:03 中国消费网

  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消费者孙某告德国都芳漆虚假宣传案作出终审判决。市一中院认为:德国都芳漆对其产品宣传并无任何不当,驳回了孙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6月,消费者孙某从北京绿馨家园家居广场市场处购买了由梅菲特(北京)涂料有限公司代理的德国都芳内墙涂料1升和暖气片专用漆0.75升,产品说明书和中文标识都称该
产品“无毒无味”。但孙某认为涂料产品就不能称无毒,因此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9月22日,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德国都芳漆的宣传并无任何不当,驳回了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10月8日,孙某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1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做出终审判决,认定德国都芳漆产品本身及涂刷后的环境都符合国家标准,也无异味,对该产品所进行的宣传也并没有任何不当,因此驳回了孙某的上诉,维持原判。(编辑:盛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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