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北京交管局设施处针对道路交通设施和标志不够完善问题,给通州漷县镇政府下达全国首份《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监管通知书》,责令他们在明年2月份前,将本辖区的自建道路交通标志进行完善。据悉,这也是交管局首次对远郊区县省市级道路交通设施进行监管。
■通州漷马路需加俩路灯
此次将面临整改的是漷县金三角开发区和连通马驹桥的漷马路,该路另一端连接着天津港,是京津货运的重要道路。通知书下发后,漷县政府将在该路段再增加两个红绿灯以及若干交通标志牌。“交管局正在对县级道路和乡村道路、自建道路进行检查和汇总,发现交通设施不全的道路非常多,很多道路甚至连交通标志牌都没有。”
■道路设施破坏严重
“在一个路口建一套红绿灯以及配套的标志牌大约耗资80万左右,一些区县经费有限,不可能在每个路口都安装红绿灯;其次交通标志牌丢失现象严重,以前交管局在房山张坊路立了128个标志牌,可一夜之间几乎全被人偷走了。”交管局设施处的负责人史警官分析了当前问题的成因。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交管局按照规定开始对远郊区县省市级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监管。经过一年多的调研,交管局设施处对北京市10个远郊区县的11条国道和79条省市级道路的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排查出房山德州张路、怀柔、密云的琉辛路等36处存在缺少下陡坡、急弯、让行、线性诱导标、注意危险警示灯、信号灯等标志和标线的安全隐患点段,并依法向存在问题的16个道路产权单位和管理部门分别下发《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监管通知书》。责成他们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顿治理。
■交管局管的宽了
交管局设施处的负责人史警官告诉记者,以前乡镇自建道路上的交通标志都是当地负责安装,交管局没有监管的权力。新的交法颁布以后,交管局会对缺少交通标志标线的地方进行整改,并向产权部门下发《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监管通知书》。一般相关单位在接到责任书后,须在2到3个月的时间内对所属道路进行整改和完善,否则交管局会上报市政府,对违规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处罚。(编辑:盛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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