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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黑嘴”招数揭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10:38 中国消费网

  “恭喜昨天按我推荐买入某某股票的股民朋友,今天果然逆市大涨……”

  “我们在某月某日,在某个价位上推荐某只股票,推荐之后,这只股票涨幅巨大。我们将在今后继续为大家奉献黑马”。

  股评家卖力推荐所谓“黑马”,同时屏幕上不停出现咨询热线电话,有时所荐股票
半遮半掩,需要咨询入会才能知道全称———在各地卫视的证券类节目中,这样的画面屡见不鲜。

  股评家信口开河已经成为股市疮疤。近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将监管矛头直指股市“黑嘴”,违规操作者将受到严惩。

  为了提醒股民切勿掉进黑嘴陷阱,有关专家介绍了股市黑嘴惯用的几大招数。

  ■招数一:全国撒网海招会员

  在各地电视台频频露面,大范围招收会员,赚取会费。表现恶劣者根本不对会员提供任何服务,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些咨询公司专门选择外地做宣传,主要原因是远在外地的客户不容易找上门。股民一旦拨打了留下的咨询电话,被获取了联系方式,往往会不停被“骚扰”,游说入会。成都一位股民三年前曾经给一家咨询机构打过一次咨询电话,结果这三年来这家机构就不停地打电话希望他成为会员,最后这位股民不得不换了电话号码。

  ■招数二:先尝甜头后“宰”人

  为了让股民入会,咨询机构一般会在媒体上宣扬其“辉煌业绩”,百般引诱。也有一些机构会先让股民尝到些许甜头,取得信任后再坑。手段是先给会员推荐一些可以赚钱的

股票,这些会员赚钱后,可以给其做宣传,以便补充不断流失的会员。同时会员也会更加信任那些荐股的“大师”。

  股民李先生在入会前,一家咨询公司曾每天下午给他手机发送短信,推荐第二天表现好的股票。起初推荐的股票几乎第二天都有一定涨幅,推荐人还在手机里自夸是超短线操作。但在入会后,所谓的超短线一次也没实现,导致李先生损失惨重。

  ■招数三:免费荐股帮它抬轿

  机构自己在买入某只股票之后,便在媒体上反复点评推荐该股,靠散户的买盘逐步推高该股股价。当该股有了一定涨幅,便偷偷出货。然后再大肆宣扬该股已到压力位,注意调整。沉寂一段时间,该股跌回来,它又悄悄建仓了。由于它总是先建仓,先出局,散户总是一波波地为它抬轿。

  ■招数四:会员分为三六九等

  一些咨询机构将会员划分为不同等级,收费标准不一,享受服务也有高下。散户往往会替重量级、

钻石级会员抬轿。大致步骤是:高级会员先行建仓,然后通知低级会员买入该股,其实就是抬轿和接货。通常都是群发短信通知买入,因此这些低级会员一般会同时买入,股价迅速推高。之后以免费电话送飙股为诱饵,诱惑散户,让他们继续抬轿或者接货。好一点的咨询机构此时会通知低级会员开始出货,多数不管低级会员死活。最后是在媒体公开点评推荐,让场外资金接货。

  专家点评

  咨询行业面临重新定位

  在1998年中国证监会规范咨询市场之后,“股评家”这个概念实际上就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证券分析师。允许通过考试与审核的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士公开发表对市场的判断以及买卖操作上的建议,咨询行业的起步从此开始。

  我们评价一名证券分析师的优劣,表面上可以看他对市场走势判断的准确性,同时更重要的是看他对市场存在问题的敏锐性以及提出了何种解决方案。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在目前的市场中,咨询行业服务的客户评价服务质量的唯一标准就是账户操作的收益率,从近几年股市行情来看,总体上是持续下跌的,几乎是一种任何人都难以回避的系统性风险在起主导作用。这种局面既不是咨询行业所导致,也不是咨询行业自身可以扭转,但结果却要咨询行业首当其冲地承担。

  但由此并不能回避咨询行业自身的问题。“黑嘴”现象是存在的,咨询行业自身存在着缺陷。现在咨询行业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如何为自身定位。

  咨询行业虽然可以在媒体上公开发表自己对市场走势的判断,但这并不是一种业务模式。

  经过多年的市场磨合,近年来咨询行业逐步开始了推广面对不确定投资者的会员制咨询服务。这从行业的角度,是咨询机构近年来唯一取得的业务突破口,所以发展得很快,同时问题也随之出现。这确实是一个难题,咨询行业如何能找到一种新的定位,是决定咨询业能否真正发展成为一个规范的行业的关键。

  ■背景资料

  证监会新规禁“黑嘴”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黑马推荐”、“免费赠股”等明示或暗示保证收益或以夸大、虚报的方式进行不实宣传的现象将被禁止。同时,新出台的《规定》强调了机构及人员的资格要求。提高了资本金要求,要求会员制机构实收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每设立一家分支机构,需追加不低于250万元的实收资本。应履行报备程序。要求会员制机构在媒体栏目中须进行风险提示和资质公示。要求会员制机构以法人名义开立唯一的专门用于收取服务费用的银行账户的同时,要求会员制机构按咨询服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存入专门用于存放风险准备金的银行账户等等。此外,对于违反有关法规及《规定》要求的机构及人员,《规定》明确、细化了相应的监管与处罚措施。

  (编辑:石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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