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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银行个人贷款业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12:05 中国消费网

  “借贷消费”是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我国,作为“借贷消费”重要方式的个人贷款业务,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超过了任何国家的增长速度。但是,个人贷款也是要还本付息的,同样需要理性消费。要做“负翁”,必须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稳定增长的未来预期收入为基础。

  个人贷款业务通常分为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助学贷款等
。个人住房贷款按照贷款资金的来源和利率水平不同,可以分为银行贷款和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贷款的贷款条件包括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等。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对象需是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同时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交存人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

  与“个人

住房贷款”相比,进行“个人汽车贷款”的消费者相对较少。其贷款的程序为:贷款人在银行的特约经销商处选定拟购汽车,与经销商签订
购车
合同或协议,然后通过经销商提出贷款申请。客户也可直接向银行的网点提出贷款申请,在落实了担保手续后,客户可以在与银行合作的经销商处选购自己满意的车辆。

  个人消费贷款可以用于生活消费和生产经营活动。但不能用于股本权益方面的投资。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利息按月清偿、本金什么时候还、每次还多少由自己决定。(编辑:石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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