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庭审,让我看到法官还能替我这个犯了罪的人着想!”被告人于某在两名嫌犯的搀扶下激动地说。昨天,北京崇文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冒充国家机关干部的诈骗案。与众不同的是,庭审地点不是在法院,而是在崇文看守所,原因是被告人患病无法行走。据介绍,将庭审现场搬到看守所这在崇文法院多年的刑事审判中还是头一回。
为了方便于某,看守所将“临时法庭”设在了于某监管室的隔壁。当于某在另外两
嫌犯的搀扶下缓缓走进“法庭”时,他神情激动,口中喃喃地说着:“谢谢、谢谢……”
庭审没多会儿,于某因腰部有伤不敢着力,表示支撑不住了。法官见状立即暂停开庭。而当于某表示“身体吃得消可以继续开庭”后,法官才恢复了庭审。
最后陈述时,于某几度哽咽,泣不成声。他一边抹着脸上的泪水,一边感叹,“当初我进城打工,因为有病,处处遭人白眼,受人排挤。但是今天的庭审,让我看到法官还能替我这个犯了罪的人着想。我今后一定好好改造,不辜负你们的良苦用心。”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做出了宣判,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五年,对此于某表示服判。
承办该案的马晓宇法官告诉记者,“本来这个案子原定在法院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在被提押时因为身患红斑狼疮和尾椎骨折不能行走,我们在与检察院和看守所及时沟通后,便作出了在被告人羁押地就地开庭的决定,这样既可以减少被告人的病痛之苦,又能够保证如期结案。”
“刑事审判更要强调司法的人文关怀,”刑庭的佟永英庭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次尊重人权、尊重人格的审判能带来更好的法律效果,更有利于犯罪分子日后的思想改造和人格重塑,它也表明我们的社会正日益走向宽容和文明。”
■案件回放
被告人于某在今年4月至6月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冒充北京市园林局党委干部,在电话里编造有困难急需用钱等谎言,骗取下属单位三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0万元。当他尝到了甜头儿,拨通下一个被害人的电话,准备再次按计行骗时,却被对方听出了声音上的破绽,最终被缉拿归案。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于某不慎摔伤了尾椎骨,又引发了原有痼疾。 (编辑:王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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