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张奕 报道 在某知名快餐连锁的西单分店,一到周末就人满为患。记者在这里两度发现,一到高峰期,该店即以“中碗已售空”为名只出售大碗饭,而中碗饭和大碗饭之间价差近5元。北京市消协组宣部主任龙志兵就这些现象逐条进行了点评表示,这是“变相强制推销不畅销商品”的行为。而记者花了一周时间在京城体验,发现各行各业的“霸王服务”真是数不胜数。
快餐店:中碗售空,只售大碗
这家快餐店服务生给记者的解释是,用餐人数过多,中碗的洗涤消毒来不及,因此暂时只能提供大碗服务。大部分顾客也接受了这一解释,但也有“寸步不让”的。一位女士手持该店优惠券不依不饶:“既然是你们发放的优惠券,上面并没说明用餐高峰期就不能用,凭什么不卖中碗给我?”记者看到,她的券10元可买中碗饭外加一份汤,比正常消费优惠近10元。而服务生开始以无中碗饭为由拒收此券,后来又改口说,如果顾客坚持要中碗就必须等这一批中碗消毒完毕,估计要等一个半小时。这位女士更气愤了:“要等一个多小时?你们直接用大碗给我装中碗的分量不就行了?”双方对峙十几分钟后,值班经理过来调节,让服务生以中外卖饭盒取代中碗。一旁的记者恍然大悟,原来不是不能售中碗,而是大部分顾客态度太“和善”,太好说话。
消协回应:这是变相强制推销不畅销商品。龙志兵表示,“中碗售空”责任全在商家,既然知道中碗是更好销的产品,就应该多准备中碗。而借口没有中碗,强迫消费者多掏钱购买大碗,不给消费者选择权,这明显是“霸气十足的不合理规定”。
照相馆:冲洗胶卷出意外只赔胶卷钱
几乎所有的照相馆内都贴着这样的告示:如本店冲洗胶卷发生意外,只赔偿同类同量胶卷,不负责其他损失。
消协回应:根据《消法》规定,原物损坏商家应该负责直接赔偿和间接赔偿(精神损失)。龙志兵表示,载有拍摄内容的胶卷不同于空白胶卷,特别是对于具有特殊含义或纪念意义的胶卷,一旦损坏就无法补救,其精神上的意义是首要的。
商场、超市:“特价和打折商品不退不换”
在西单某商场,记者看到花车上的打折饰品十分诱人,店员也热情地推荐。但当问到如果饰品有问题能否退换时,店员显得不容商量:“打折商品不能退。”
消协回应:商家单方面声称“概不退换”无效。龙志兵表示,除非商家事先声明打折商品有瑕疵,否则以“打折”、“积压”为名出售的商品,商家也必须负责对其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处理。龙志兵说:“打折只是一种销售手段,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
电影院:不准自带饮料食品入内
80%“星级”电影院不准观众自带食品、饮料入内,只能在电影院内部副食柜台购买食品饮料,但这里的食品饮料价格比超市贵一倍以上。
消协回应:电影院无权强制消费者购买其附加服务。龙志兵说,“它有双重的不合理。第一,电影院不是副食店,提供的服务是影片而不是食品;第二,影院内的食品价格过高,消费者有权自带食物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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