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煤气泄漏事故两人负刑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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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 11:07 中国消费网 | |||||||||
在昨天的北京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上,事故通报公布:10月26日首钢动力厂发生的9人中毒死亡的重大煤气泄漏事故中,两名事故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3名责任人给予免职、记大过、记过和警告等行政处分。 今年北京发生3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10月18日,首钢动力厂操作人员在调节综合管网煤气水封阀时,违反操作规定,本该调到高压阀,却误调到了低压阀,导致煤气大量泄漏。随后,每天负责检修的一名职工(53岁,系操作人员的师傅),并没有按照要求到水封阀现场检查,而是开车至距离煤气泄漏处10多米就上车离开。7日后的10月26日15时40分,途经此处的3名绿化队职工和6名北京兴隆工贸公司雇工中毒死亡。 今年以来,北京市共发生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顺义区长山石材公司重大坍塌事故、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西西工程4号地工程重大坍塌事故、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重大煤气泄漏事故。 大村涧煤矿瞒报事故4人被刑拘 通报还公布了对房山区史家营乡大村涧煤矿瞒报事故的处理决定:对煤矿投资人张德生、矿长晋明水、安全副矿长高建和涉嫌毁灭证据的张振增等4人刑事拘留。煤矿予以关闭;扣除该矿安全风险抵押金20万元;吊销该矿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该起事故中,两人因井下顶板塌冒造成死亡。 事故发生后,该煤矿负责人对事故隐瞒不报,擅自进行处理。 事故通报还显示:1至11月份,安监部门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6万家,查出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4.85万件,对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罚款约751.41万元。今年全市共有42人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10人受到党纪、行政处分。(编辑:王彦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