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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消协电动自行车相关建议被采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 08:52 中国消费网

  电动自行车超重、超速不仅危及行车人自身的安全,而且可能酿成交通事故。为此,四川省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向该市相关部门提出建议,要求重点规范整治“轻摩化”电动自行车。日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此做出回应,各办证点必须配备称重、测速设备,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

  成都市目前拥有电动自行车约70万辆,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的出行,但电动自行车
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日前,成都市消协常务副会长周芝茂在谈到超重、超速电动自行车所带来的危害时建议,在国家尚未出台新的生产标准以及对其时速、车宽等未做出新的规定之前,相关部门的当务之急就是要重点规范整治“轻摩化”电动自行车,将最高时速大于20km/h、小于50km/h的这部分车辆纳入强制管理范围,强化车辆上牌照工作,防止“轻摩化”电动自行车上牌。

  12月1日,成都市交管局对成都市消协的这一建议做出积极回应,明确表示将进一步统一

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工作规范,并将加强交警分局和各委托办证点的日常监管。记者在该局刚下发的成公交函(2005)91号文件中看到,其中明确要求各办证点必须配备相应的电动自行车称重和测速设备,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为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另据成都市交管局主要负责人透露,该局正在考虑将超速、超重“轻摩化”电动自行车按

摩托车标准纳入
机动车
管理范畴,一旦纳入摩托车范畴,骑“轻摩化”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就必须持驾照上路。(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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