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超500万企业将受重点税务监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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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 10:35 中国消费网 | |||||||||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2006年将进一步扩大税源监控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昨日表示,2006年将进一步扩大税源监控范围,把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在5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以及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纳税人纳入监控范围。同时把因出口退税、享受税收减免等因素造成的纳税额度不达监控标准、但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也纳入监控范围。
1999年以来,国税总局的税源监控范围逐步扩大,2005年重点税源监控标准已调低至年缴纳“两税”在5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年缴纳营业税在100万元以上的营业税纳税人,监控企业户数增加到30287户,比1999年监控范围扩大了20倍。2004年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入库税收9865亿元,已占到了全国税收收入的45.17%. 目前国税总局已建立起能够指导全国税收征管工作的预警体系,可以按季发布500多个小行业的增值税和100多个小行业的营业税预警报告,查出企业税收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不符的税收问题。 据悉,国税总局将开展同业税负分析,为纳税评估和重点稽查选案提供数据支持。利用同业税负分析原理,可以测算各个行业的税负水平以及各纳税人围绕这一水平所表现出的各种规律和特征。以此为基础,可以建立行业税负客观标准,指导基层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工作;揭示征管漏洞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稽查选案提供数据支持。2005年总局稽查局确立的8大行业重点检查对象,就是从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的测算工作中确定的。(编辑: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