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名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团的专业律师,在辽宁省沈阳市消费者协会组织下,集中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进行点评。12月5日,沈阳市消协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点评意见,指出商品房销售存在五大陷阱。
据沈阳市消协秘书长谷有常介绍,近年来,沈阳市各级消协受理的商品房投诉不断升温。今年以来,沈阳市消协共征集到消费者提供的469条霸王条款线索,其中关于商品
房方面的近300条。
沈阳市消协经过对霸王条款线索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后发现,一些不良房地产开发商利用消费者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知识不了解的弱点,主要在商品房销售的5个环节上制造陷阱——在宣传环节上弄虚作假,在认购环节上设置强制交易陷阱,在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上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在签订商品房示范合同文本环节上加重消费者的负担,在商品房交付环节上强制消费者承担合同以外的义务。
沈阳市工商局副局长、沈阳市消协会长韩晓言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为了维护购房人的权益,促进全社会诚信意识建设,沈阳市消协组织了100多名3·15律师团的执业律师参与点评,最后由辽宁四洋、同泽、申扬、金正、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的40多位专业律师经多次讨论确定了点评意见。辽宁省人大7名常委专门听取了市消协点评不平等格式条款的汇报,并给予了高度肯定。目前,已有不少行业部门主动与市消协取得联系,征求意见,共同探讨反“霸”途径(相关报道详见本报12月9日A2版)。
(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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