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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西部提前对外资银行开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 11:08 中国消费网

  12月5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提前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哈尔滨、长春、兰州、银川、南宁5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并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门槛降低至2亿元。

  据介绍,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从12月5日起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汕头和宁波。同时,为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实施我国西部大开发和振
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经国务院批准,提前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哈尔滨、长春、兰州、银川、南宁5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从18个增加到25个。

  据刘明康介绍,

银监会将外国银行分行对各类客户(包括居民个人)人民币业务营运资金最高一档由目前的5亿元人民币降低为4亿元,将外资独资、合资银行在华分行对各类客户人民币业务营运资金由目前的3亿元降低为2亿元。另外,在2006年,将适时调整外资金融机构从中国境内吸收外汇存款的比例。

  刘明康透露,银监会将根据上述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于明年底前发布实施。同时,银监会正积极研究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实行更加优惠的准入政策,继续支持外资银行在以上地区设立机构,开展业务。

  截至2005年10月末,共有20个国家和地区的71家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了238家营业性机构。外资银行在华资产总额为845亿美元,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2%左右,外资银行在华外汇贷款总额占我国金融机构外汇贷款总额的20%左右。

  刘明康说,中国银行业已充分认识到引进外资银行的重要性。外资银行不仅为中国金融业带来了良性竞争,促进了金融产品的多元化和金融服务效率的改进,也促进了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重组。(编辑:王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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