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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私自培训保安将被取缔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 11:04 中国消费网

  昨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处获悉,北京公安机关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申办保安培训机构的注册要求,私自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将被取缔。

  目前,北京保安服务总公司、北京振远护卫中心两家的保安培训机构已经通过首次审批。

  据了解,根据《北京市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北京市公安(警察)院校;经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并设有保安专业的院校;经公安机关批准,注册资金百万元以上,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保安服务企业,在满足《规范》规定的申办条件下可向公安机关申报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凡申请未通过审批或私自经营保安人员培训机构的,视情节,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或取缔。按照《规范》规定,保安培训机构不得对外经营保安服务业务。(编辑:石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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