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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言:奥运建设致个人损失应补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 08:55 中国消费网

  “虽然是为了公众利益,但不能因为举办奥运会就可以随意行事,应以诚实守信的态度给予利益受到损失的一方充分的补偿。”昨天,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马怀德教授建议,奥运会的组织者尤其是行政部门在筹办和举办奥运会的过程中应依法行政。

  当天,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举办“奥运法制宣传启动仪式暨奥运与法治论坛”。马怀德参加论坛并发表了演讲。

  马怀德说,法治奥运不仅是要求市民有一定的法治意识,尊重与奥运会有关的知识产权等,更需要奥运会的组织方及建设方在奥运会的筹办、组织、举办以及建设过程中体现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

  马怀德认为,在土地征用、

房屋拆迁、道路改建等一系列工程中,有关政府部门仍应时刻保持一种意识:不能因为举办奥运会就可以随意行事,应以诚实守信的态度给予利益受到损失的一方充分的补偿。(编辑:王海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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