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 (楚天都市报) (记者 黄海) 商家促销活动中承诺有“大礼包”相送,消费者高高兴兴地拿到礼品之后发现,“大礼包”的“礼”并不“大”也不能成“包”,于是对商家的经商之道提出质疑。
汉口的肖女士前日在徐东某家居购物中心购买了两套沙发床。促售人员游说称,满两千即可参加抽奖,百分之百的中奖率,至少可以得到“大礼包”。肖女士于是又另购了一
个小件,凑足四千元,抽奖两次,得到两个“大礼包”。
肖女士说,“大礼包”是一个纸质的广告手提袋,内有一个心形的小型布艺靠枕,外加一份商家的促售宣传单。
肖女士认为,杂志大小的一个靠枕装在手提袋中称为“大礼包”,属于明显的误导消费,遂致电本报咨询:多大的礼品可以称为“大”,多少件礼品可以称为“包”,商家宣称的“大礼包”究竟应该有多大?
记者昨日下午致电商家求证此事。该商家企划部负责人陈先生表示:“大礼包”本身没有固定的标准,一个手提袋,一份内部刊物,还有一个在香港特制的靠枕,算是我们商家此次活动的一份心意。陈先生认为,很多商场什么都没有,也还照样做生意。我们备了礼品,还不领情,这样的消费者是不是有点太过较真了?
“大礼包”究竟应该有多大?省消费者委员会消费指导部主任胡岳元表示:目前国家没有相关规定。但从常理上讲,商家将如此内容称之为“大礼包”确实不太合适。胡岳元认为,从诚信的角度看,商家没有必要采取模糊手法,打这样的擦边球。不妨直接在宣传中标明“大礼包”的内容,实话实说更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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