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日前对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开垦草原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将此事件的处理情况向全国草原监理系统发出通报。
据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调查,扎赉特旗在草原保护和建设工作中存在部分草原被划作宜农荒地遭到开垦、草原承包经营体制不够完善导致农牧民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
1996年,扎赉特旗在当时整个自治区要求进行土地开发的大背景下,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开始实施“开发土地、种植引资”。由此引发了扎赉特旗1996至1998年连续三年的开荒热。
据相关资料显示,先后有旗国税局、民政局等单位和旗内外个人共35家投资承包,以后由于上述承包人又私下分包,导致实际承包开垦的单位和个人达到200余家。
1998年以后扎赉特旗所在的地区连续干旱,导致种植业生产条件严重恶化,大量新开垦土地撂荒,对草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和损害。
为此,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扎赉特旗已废止了有关土地开发的文件,处理了滥开荒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有关责任人,撤销了问题严重的努文木仁乡党委书记和乡长职务,由旗纪检委对分管土地的副职给予纪律处分,责令该乡新任领导班子对涉及乱开荒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有关人员和村干部继续进行处理,并要求限期恢复草原植被。(编辑:王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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