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 > 正文
 

重特大污染瞒报将被究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 10:31 中国消费网

  “对不及时报送情况或隐瞒信息不报的,总局一定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绝不手软!”昨日,在总结松花江水污染事故经验教训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强调,环保部门要坚决遏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多发势头。

  王玉庆认为,今年以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引发了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群体性事件增多,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没有高度重视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
应对突发重特大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应急信息的报告和反馈工作不力,环境应急监测能力不足。

  王玉庆说,我国已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形势十分严峻。他指出,要建立信息报送责任制,加强环境监测,严密监控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随时报送准确信息及调查处理的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此外,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昨日表示,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工作只是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松花江下游城市应该继续保持清醒的认识应对水污染。

  李毅中强调,松花江下游城市的防污工作还很重要,污染带越拉越长,高峰指标并没有明显下降,硝基苯又很难降解,而要使污染在下游得到彻底根治,地方政府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编辑:王彦艳)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