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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不准再给交警罚款定指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 09:33 中国消费网

  据《兰州晨报》报道,从明年元旦起,甘肃省的交警将卸下罚款“指标”的重负。如果哪个政府部门还要给交警部门下达罚款指标,将被视为违法行为。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罚款定指标可能是普遍问题

  据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传部门的一位负责人说,甘肃省人大审议通过的这个规定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一个地方性法规,与《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实施,对本地的交通安全活动执行监督,因此,任何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精神相违背的条例和规定是不允许存在的。他表示,既然《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专门就此做了规定,说明这是一个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在制定地方性法规里对它进行重申和强调,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考核交警核心应是是否按程序执法

  这位负责人表示,罚款不是目的,通过罚款让违法者吸取教训、达到人人都不违法才是最终目的。记者询问假如取消了罚款指标会不会让一些交警出工不出力,他认为,对交警的考核应该是看他平时在执法过程当中是否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而不是以罚款的多少来衡量。如果上级监督部门能够严格执行这一点,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当地市民和司机认为,罚款有指标这一“公开的秘密”是不合理的,早就该取消。个别交警把完成罚款指标当成工作的最终目标,动不动就开罚款单,加重了司机负担,也损害了交通管理部门的形象。部分交警也表示,对违章者实施一定的经济处罚,可以起到预防和警示的作用,从而减少违章行为的发生。然而一旦对处罚定出指标,并且把它作为考核交警工作的标准,不仅指标本身缺乏科学合理性,而且对交警执法会带来某种程度上的影响,甚至会导致执法中不公正现象的发生,从而影响警民关系。

  ■新规定减少自由裁量权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新通过的规定在罚款标准、自由裁量权方面也有调整。根据甘肃省地处西部、经济欠发达的具体情况,考虑到市民的承受能力,新规定下调了罚款标准。比如说对行人违章,以往的处罚范围是5元到50元,现在调整为5元、20元、30元;此外,对交警的自由裁量权也做了限制,例如以往闯红灯,罚款是50元至200之间,弹性幅度比较大,罚50元或200元都是合法的。新规定是200元以下的罚款全省统一制定标准,你在任何地方有相同的违法行为罚款金额是一致的;200元以上的罚款可以给交警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对一些严重危害

交通安全的行为如酒后驾车、无证驾驶、高速路上违章则要给予重罚。(编辑:盛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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