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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费吓退产妇 监管失效医院生育费用标准混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09:07 法制日报

  今年11月12日,因负担不起大医院的一系列接生费用,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打工的林晓将临产的妻子周洁领进了一家收费低廉的个体诊所。结果,由于该诊所接生员操作不当,孩子生下来就没有了呼吸!

  此事在乌市引起了强烈反响,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造成林晓夫妇的不幸原因仍是医疗高收费。

  潘从武 张新明

  辛苦一年攒不够生孩子钱

  11月28日,在乌鲁木齐市雅玛里克山铁西村一区五组,记者找到了林晓夫妇。

  林晓告诉记者,去年3月初,他和妻子周洁来到了乌鲁木齐。夫妇俩有一个朴素的愿望,积攒些钱生个孩子,然后一家三口平平安安地过日子。

  由于有一个美好的前景在等着,夫妇俩打工时就显得格外勤奋。吃苦能干加上省吃俭用给夫妇俩带来了按捺不住的欣喜。到了年底,扳着指头一算,不知不觉竟积蓄下了五千多元!

  “就在这时候周洁怀孕了。”林晓说,“这以后,我走路都是一蹦一跳的,因为快要做爸爸了!”

  同天下所有准爸爸、准妈妈的心情一样,林晓夫妇希望自己将来的孩子能聪明健康。于是他们也像别人一样,听从医生的建议,隔三差五地到医院去,接受各种各样的孕期检查。

  随着到医院体检次数的增多,林晓夫妇渐渐感到吃不消了。“到今年10月底,我们共检查了14次,就花了三千多元的体检费。”林晓说着拿出厚厚一沓医院体检费结算清单给记者看。

  从这些单据中,记者发现周洁在同一家医院先后接受的体检项目多达四十余项。其中竟有一多半是重复检查。

  “如果说量身高、测体重、量血压等7项检测对产妇来说,每次都是必要的话,那么,像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乙肝丙肝病毒、艾滋病毒等项目的检测,一次体检就能说明问题了,如果医生每次都要提醒产妇及其家属做这样的检测,那就难免让人怀疑这个医生的动机和目的了。”新疆医科大学一位教授看了上述体检费用清单后说。

  由于在过去的体检中几乎花完了所有的积蓄,到临产时林晓夫妇犯难了。10月底11月初,林晓怀揣一千余元钱,先后走了十多家医院,但每次都是失望而归。“在医院里生孩子,我简单算了一下,高的需要一万多元,最少的也得花四千多元。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我才想到让妻子去个体诊所分娩。”

  为省钱胎儿夭折个体诊所

  “在林晓居住的铁西村附近,有几十家个体诊所,其中不少都在或明或暗给产妇接生。”采访中人们纷纷告诉记者。他们认为,这些诊所的存在也真是方便了附近的居民。因为在医院看病医药费实在太贵了,治个头疼发热就得花费几十甚至数百元,就别说生孩子这样的大事了,那要花掉他们一年甚至是几年的血汗钱。

  按照卫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个体诊所是不允许从事接生工作的。林晓告诉记者,这个道理他是知道的,因为在个体诊所接生如果出现意外没有任何技术保障。如果他有足够的让妻子到医院分娩的钱,他是绝对不会将妻子往一个没有任何行医手续的小诊所里送的。

  11月12日晚,林晓夫妇怀着这样的侥幸心理走进了彭医生开的个体诊所。

  “当晚8点,我们来到彭医生的诊所。彭医生告诉我们,她已经从事接生工作好多年了,她的服务质量怎么样,在周围群众中有口皆碑。她可不像大医院那么黑,一开口就是成千上万元的,她给人接生,是做善事,只收个道贺喜事钱,二三百元就够了。”周洁说,“彭医生一番话之后,她就开始给我接生。先是给我打了一针催产素,但似乎效果并不明显。接着她又剪开了我的会阴处,仍然没有将胎儿取出来。这样一直把我折腾到9点,她开始显得慌乱起来,情急之中她就用一种仪器来吸胎儿的头部,连续吸了三次才将胎儿吸出来。可是当儿子落地时已经没有了呼吸。”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朝思暮想生下来的儿子竟然是个死胎!林晓夫妇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他们认为这是彭医生接生操作不当导致的,于是向乌市雅玛里克山派出所报了案。

  记者从该派出所了解到,因为彭某没有任何行医手续,属于非法行医,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医院接生费用有无标准

  此事发生后,在乌市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医院的接生费为什么那么高?此事件的发生,究其原因是林晓夫妇担负不起医院的住院费。”采访中,类似的声音不绝于耳。

  医院的生育费用究竟有多高?在随后几天,记者就此问题展开了调查。

  从各医院对外公布的生育费用价格来看,似乎并不高。一级医院的单胎顺产接生、单胎难产接生、剖腹产手术的价格分别是300元、450元、610元;二级医院分别是400元、550元、740元;三级医院分别是500元、650元、870元。然而,这仅仅是表面的情况。如果将徒手剥离胎膜(胎盘)等一系列附加手术费、产后住院费用等加在一起,乌市各级医院的接生费用则大体在2000元至6000元之间,这还仅仅是“正常情况”。如果在手术过程中医生“临时发现意外情况”,如会阴裂开需要缝合等,则需另加费用,多的高达一万多元。

  专家称,由于价格无序,间接导致林晓夫妇等悲剧的发生。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在赋予医院权利的同时,还应当进行适当的约束,采用必要的手段控制“生孩子价格”,从而让所有的产妇都能生得起孩子,住得起医院。否则,类似林晓夫妇的“分娩之痛”以后还会越来越多地出现。

  病人不知情医院有机乘

  采访中,记者从一些产妇提供的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中发现,部分医疗单位的生育收费项目名目繁多,药水瓶费、约束费、擦脐费、X光片袋费、检查用试管费、子宫按摩费等不一而足。

  这些费用中有的存在超标准收费,典型的有静脉抽血费、静脉滴注费、医护人员随车出诊费、换药包扎费、出生证费等。在手术中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如成人麻醉螺纹管、送检杯、一次性手套、一次性手术衣、盐水等)的情况大量存在。按规定,棉花、消毒溶液、外用盐水等卫生材料费已包含在手术费中,但不少产妇和家属却如数掏了腰包。

  更有甚者,一些医院在非空调开放期间收取空调费、在未提供床位的情况下收取陪人床费。

  还有些医院在为中午12时后办理出院手续的产妇和家属多收了一天的住院费用,即床位费、陪人床均按多住一天来收取。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现在绝大多数医院对有关的收费政策都是相当熟悉的,物价部门近年来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实行住院病人一日费用清单制等措施,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医疗乱收费行为。

  但由于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项目繁多,对于哪些项目该收费,哪些项目不该收费,收费标准是多少,患者都很难分辨清楚,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解释,医患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这种情况下,让患者对医疗收费作出准确判断实在是勉为其难。

  过度服务诱发乱收费

  “从医院方面来说,目前已普遍实行个人收入和科室经济效益挂钩,一些医院医生为产妇做不必要的全方位检查,比如有的医院给病人同时照黑白B超和彩色B超等,这些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产妇和家属的负担。

  而且现行的医疗收费标准全部按项目收费,这种按医院或医生实际提供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来支付医疗报酬的收费形式,存在诱发‘大处方’、‘全方位检查’等过度服务的弊端。目前各医院大量使用医用材料、一次性卫生材料用品,按规定医疗单位可以加收15%的限定差率后卖给患者,这一规定极易导致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在治疗过程中被过度使用,而医院的解释也能自圆其说:‘为了防止交叉感染。’到底在使用数量上多少算是合理,物价部门也很难作出判断。”乌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价检查人员这样说道。

  如今,在大型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院,堪称奢侈的生育收费现象正在愈演愈烈。“无痛分娩”、“水中分娩”、“导乐”等具有人性化服务的现代分娩方式,正在竞相吸引广大产妇的眼球。为了获得相对优越的服务,需要支付的生育费用可能是数千元、甚至上万元。

  对上述现象,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分所律师田文刚认为,在高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到群众的收入差异、贫富差距和社会承受力。目前人们对生育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个别医院开出天价生育费用并不足为奇,但令人忧虑的是医疗机构这种日趋普遍的价格竞赛和服务哄抬究竟能够给社会环境带来哪些好处。其结果必然导致越来越多的产妇进不去医院的大门,从而有悖于医疗机构的社会公益性质。

  给生育高收费开“处方”

  据了解,大量医院存在的生育高收费现象也是医疗领域的“重症”,对于“重症”要“对症下药”。对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基妇处、新疆医科大学和法律界专家开出了“处方”。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重点明确每项服务项目的“服务内涵”和“除外内容”,制止分解、搭车收费;实行收费项目编码管理,增加收费透明度;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审批办法,实行技术资格和成本价格双重把关,制止自立名目收费;规范特需医疗服务的范围和标准。

  建立相对完善的投诉机制,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医生有义务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说明其医疗服务内容和收费情况,患者有权利拒绝认为医生有提供不合理服务嫌疑的项目。医院可考虑设立“督察办公室”受理患者投诉,明确时限答复并及时反馈。

  

卫生部门、物价部门也应设立或健全类似机构,以防医院投诉机制失效时及时介入处理。

  对乱收费的医院进行处罚,要与取消行医资格联系起来。还可以采用通报、公告等方式,在媒体上公布信息来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同时还应鼓励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形成有效竞争,可以考虑将一些公办医院转制成民办医院。

  编辑手记

  一个生命夭折了,夭折的理由是,他(她)的父母没有足够的钱选择条件好的大医院去迎接他(她)的降临。

  有人用医院猛于虎来形容个别地方的医疗收费,乍听起来有点夸张,然而,因高收费、乱收费所造成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日益突出,因惧怕医院的高收费所导致的悲剧又一次在我们的身边发生了。

  从这个悲剧中,人们不难看出:对于部分医院医疗行为的监管仍然存在真空状态。

  从监管层面来看,现有机制是“头痛医脚”。若把卫生行政部门看成“老子”,则“老子”怀里搂抱着医院这一自己的“亲生儿子”。

  期盼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规范医疗收费,严格医疗收费检查,严格管理药品价格,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别让林晓夫妇的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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