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 > 正文
 

“龙胆泻肝丸”含有害成分患者状告企业胜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 09:57 中国消费网

  内蒙古法学会副秘书长李建平28日向记者证实,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一位长期服用“龙胆泻肝丸”的女患者,以服用含有关木通成分的龙胆泻肝丸导致肾损害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了药品经营企业。日前,翁牛特旗人民法院一审裁定该患者胜诉。

  此案判决前,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曾经审理过多起“龙胆泻肝丸”案件,但审判结果都是原告被驳回诉讼请求。

  翁牛特旗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翁牛特旗医药支公司赔偿王女士各种费用合计39304元。判决书下达后,翁牛特旗医药支公司没有提起上诉。(编辑:王彦艳)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