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8日电 (记者 牛爱民 孙萍) 记者28日从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北京机动车驾照考试收费标准将由每人50元上调到150元。
据悉,从2005年12月1日起,北京市交管部门将调整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试行的新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50元,调整为每人一次全套(包括三个科目)考试共计150元。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场地驾驶技能
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40元,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60元。
此次收费标准的调整依据是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北京市财政局共同发布的《关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试行)的函》。
据交管部门负责人介绍,2005年11月30日以前报名并已办理交费手续的学车申请人,不再追加考试费。但申请人科目考试补考一次仍不合格的,在办理重新申请考试手续时,须按照新标准收取相应科目的费用。2005年12月1日(含)以后报名考试的,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及补考一次按一次收费。如果补考仍没有通过,申请人须重新申请考试,并按照新标准相应的科目再次交纳考试费用。据了解,在新标准实施前,如果补考仍不及格,每个科目追加5元考试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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