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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费三月内不调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10:32 中国消费网

  昨天,民航总局下发通知,决定将现行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期限由截止为2005年12月31日暂时延长至2006年3月31日,收取标准不变,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已提前购买20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航班机票的旅客不再补收燃油附加费。

  今年10月,三大航空集团再次向民航总局递交申请,要求延长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
加费的期限,并在原有基础上上调20%,但根据昨天民航总局的通知,航空公司要求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申请并未获批准。

  (编辑:金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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