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拒不养亲生子 却在几个月就消费40万元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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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11:23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秦鸿雁 付可 通讯员 王华兵) “不要拍!我保证我已经很激动了!”说这话时,拒不给子女及前妻扶养费及赔偿金的“老赖”董广徽“腾”地起身,手直指摄影记者并要朝他奔过去,但被公安人员及时阻止。这是昨天上午该男子前妻屈女士前往深圳市东湖派出所领取欠款时发生的一幕。据悉,该男子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民警近日接其前妻举报,将他从高档娱乐场所带到派出所,前天下午,他向派出所交齐了12.8万余元的欠款。
据屈女士介绍,这个凶猛的“老赖”,是她带着公安人员从高档消费场所“凤凰楼”揪出来送到派出所的。“实在没有办法才走到这一步。”屈女士说,她和董广徽1984年结婚后育有一双儿女,1996年后,董广徽在外面包起“二奶”,还非婚生子,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去年4月,董广徽一纸离婚诉状将屈女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二人离婚,一对子女跟女方生活。同时,也判决董广徽支付屈包括扶养费、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26万元赔偿金。但一年多了,董广徽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虽然在此期间,他还因此被法院司法拘留过15天,但扶养费仍然没有支付,这也让下岗后拖着一双儿女的屈女士身陷困境,她一度去过民政部门申请低保。 之后,屈女士发现董广徽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并将该线索告之法院,经法院查实,董在几个月时间内,连续出入潮江春、阳帆酒店、圣廷苑等高档场所消费,消费金额高达40万元左右。 11月8日,罗湖法院认为,董有财产有能力但拒不履行债务,其行为涉嫌刑事犯罪,遂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11月21日,屈女士发现董广徽在五星级酒店圣廷苑酒店的凤凰楼酒家吃饭,遂通知派出所民警在酒桌上将其带至东湖派出所。11月22日傍晚,董将12.8万余元的欠款如数交到派出所。昨天中午,屈女士到派出所来领取欠款。 昨天中午,当记者和罗湖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来到派出所时,董广徽正坐在民警室内。当其前妻出现,记者举起照相机时,他的“火气”突然上来了。之后记者均被带到派出所门外等候。此前一直要求追究其前夫刑事责任的屈女士,因在董的“不要搞事”的喝斥下,也申请撤销追究董广徽的刑事责任。 董广徽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仍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追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是由其前妻说了算的,要由公检法部门按司法程序来办。 专家点评 是否构成犯罪有待调查 深圳市中院法官、人大代表刘来平: 被执行人董广徽有能力有财产但拒不按法院判决生效文书来履行自己的债务,其行为已经严重妨碍民事诉讼和司法公正。但其是否构成犯罪,有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程序作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