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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骗保骗赔严重 反欺诈难离专业化与合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10:05 中国消费网

  追踪、拍照、明查、暗访……干练的"保险侦探"使出混身解数,与狡猾的"保险骗子"左右周旋。这些过去只在电影中见过的精彩场面,如今正在很多城市暗暗上演。一些特殊的调查人员正用自己独特的工作方式对付日益猖獗的保险欺诈。

  当前,保险欺诈日益成为侵蚀我国保险业肌体的毒瘤,欺诈行为越来越频繁,欺诈手段越来越高明。一场欺诈与反欺诈的"魔道之争"因而也变得更加激烈。

  保险欺诈暗流涌动

  一套牌照投保,多台汽车受益,这是武汉市一家

汽车租赁公司的骗保伎俩。该公司给4台车上了同一套牌照,但车身颜色分别为黄、白、蓝、红。4台车先后出险,保险理赔员核查保单、车牌号、车型,都没有发现异样,于是予以赔付。如果不是保险公司"调查人员"在查阅旧案档案时发现这个牌照的车辆在较短时间内密集出险,情况异常,投保人"瞒天过海"的骗保行径只怕还要继续下去。

  保险欺诈并非新鲜事物,从保险业诞生之日起,欺诈事件就如影随形。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国际上某些险种因被欺诈而导致的赔款支出最高可达保险费收入的50%,平均保险业务的欺诈损失在10%-30%左右。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保险欺诈活动也日益频繁,有资料显示,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诈骗犯罪中涉及保险欺诈的仅占2%左右;到1994年底,这类案件上升到6%左右;到2000年,则升至9.1%。

  在我国,尤以车险市场与健康险市场上的欺诈行为最为突出。根据多个城市的保守估计,目前约有20%的车险赔款属于欺诈,北京市各财产保险公司在2000年至2003年的四年间,骗赔造成的保险损失约有13亿余元。车主或无中生有、故意编造保险事故,或移花接木,转嫁保险责任,或谎报事故经过、利用假发票骗取保险赔偿,甚至伪造保单,以假乱真,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在健康险中,投保人或带病投保,或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先出险后投保,出伪证故意骗取保险金,或自演自导一幕幕自残的苦肉计。更有甚者,有人为了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保险事故。湖北利川一药剂师因生意失败债台高筑,竟然雇凶杀害自己的亲弟弟以骗取保险赔款。

  反欺诈不动声色

  不久前,武汉市一家保险公司接到举报:该公司一业务员违反规定,在外边偷偷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这位业务员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回去打理自己的工厂。由于有职务之便,他的修理厂代为理赔的车险赔额总比别的厂家高。接到举报后,公司领导不动声色,派出公司身份隐秘的独立调查人员秘密查访。他们先摸清该业务员的上下班路线、活动规律,然后驾车跟踪,并拍下大量画面:几点钟从家出门,几点钟来到公司,下班后何时到达修理厂,在厂里怎样安排别人干活……一周后,一份详细的调查报告摆在公司领导的办公桌上。在大量无可辩驳的证据面前,这个"内鬼"无言以对,马上被公司开除。

  这些隐密的"独立调查人",实际上是保险公司内部的专业反欺诈人,他们直接受总经理的领导,不与其他职能部门发生横向联系。他们熟悉保险业务流程,经验丰富,而且具备较强的反欺诈能力,专门开展打击骗赔行动。人保财险武汉市分公司自今年年初设立专门的"独立调查人办公室"以来,已经立案调查涉嫌骗赔案97笔,挽回经济损失130多万元。

  面对大量的欺诈与不诚信行为,保险公司不得不练就"火眼金睛"。不仅在武汉,在重庆、哈尔滨、深圳、青岛等许多城市,类似的保险反欺诈人员都在暗暗行动。有些是作为保险公司内部人员,有些则是专门的社会调查机构。有统计显示,我国已有不下200家从事类似私人侦探业务的调查机构和信息咨询公司。目前逐渐增多的保险欺诈案件,正成为不少商务调查机构的新业务。

  当然,反欺诈的斗争不仅仅是这样被动、秘密地展开。今年是中国保监委提出的保险诚信建设年,各地保险管理机构还在制度和机制上探索对抗欺诈的有效途径,重拳打击欺诈行动。湖北省保监局和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新近建立起保险营销员"黑名单"、违规保险营销员行业禁入等制度,以从根本上遏止保险营销人员的欺诈和内外勾结行为。北京市保监局今年启动反车险欺诈行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惩处车险诈骗行为,包括加大对车险诈骗行为惩处的宣传力度,完善"北京市车险风险信息系统"的功能,建立保险行业内的反车险欺诈合作机制等。一些地方保险机构还加大与公安等执法部门的协作,开展"专项打击",净化保险市场。

  专业化的较量

  近年来,保险欺诈的隐蔽性、职业化、团伙化特点愈显突出,加大了反欺诈的难度。北京市破获的一个专业车险诈骗团伙,共诈骗保险200多起,涉及8家保险公司,诈骗总金额达300余万元。而内外勾结也是当前保险欺诈活动表现出来的一大特点。业务员与投保人串通一气,伪造证据,伪造理赔手续,常常使骗保骗赔的道德风险升级。

  业内人士认为,应设立专门的调查管理机构或岗位,统一开展疑难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监控管理工作,或聘用注册商业咨询公司的专业调查人员进行疑难案件的调查取证等技术工作,这是以保险调查工作的技术专业化和职业化来对抗保险欺诈的专业化。

  但是,形成保险欺诈的原因很多,不仅有社会的、经济的、人性的因素,同时也包括保险公司内部原因和社会法律环境等因素。所以,这一场"魔道之争"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平息的。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我国保险欺诈的增加趋势与保险业自身的制度漏洞不无关系。一辆投保的车辆多次出险;一位被

车祸撞死的人多次"死后复生";一套伪造的资料多处使用,这些拙劣的欺诈手法却常常能奏效。以前甚至还发生过一辆车因同一事故先后在10个保险机构获赔30多次的怪事。这不仅说明出保险公司的管理水平低下,同时也暴露出保险制度上的漏洞:保险人之间不能进行有效率的信息交流与数据共享,保险公司视对方为竞争对手,没有沟通的桥梁,很容易让居心不良者有机可乘。另一方面,还有一些保险公司为争夺市场份额,采取粗放式经营,导致代理人在招揽客户时置规章条例于不顾,为日后的骗保埋下隐患。

  有保险专家指出,引入调查人制度、"保险侦探"制度,无疑加大了打击保险欺诈活动的力度,值得借鉴。但要根本解决欺诈问题,各保险公司必须强化承保理赔机制,完善各项理赔管理环节,把被动的"事后控制"转变为主动的"事前控制"。保险公司应采取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尽量不设计一些诱惑力太强的商业保单。在保险承保与理赔上,不以牺牲风险控制为代价。加强核保,将欺诈消灭于萌芽状态;加强核赔,把好防止保险诈骗的最后一关。同时,整个保险市场必须联手行动,建立保险诚信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社会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才能不给欺诈者以可乘之机。

  随着经济发展、科学进步,保险欺诈的手段将越来越隐蔽化和专业化,识别保险欺诈将变得越来越困难。少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获得非法利益而挖空心思,骗赔手法不断翻新,让人防不胜防。部分社会职能部门监督乏力,不把关、虚设防。有的骗赔者竟能通过各种途径,得到虚假的事故证明、治疗费用证明;加上社会上"制假"泛滥,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假发票、假公章、假证明材料搞欺诈开了方便之门。这些社会因素都决定了保险欺诈与反欺诈的"魔道之争"还将持续上演。

  然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面对保险欺诈对保险业发展带来的严重危害,保险行业有责任也有能力联合其他行业,特别是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以更为专业化的手段,狠狠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筑起起保险反欺诈的铜墙铁壁。(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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