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烟花爆竹销售报名 6000单位竞逐3000名额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 11:43 北京日报 | |||||||||
烟花爆竹销售将有指导价 本报讯(记者 侯莎莎) 目前,已有6000报名者报名销售烟花爆竹,比规定的3000处销售点超出一倍,且五环内销售点的报名工作还有20余天才会结束。市烟花办提醒报名者,销售烟花爆竹必须要有合格资质和必要的安全条件,报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还要经过安全资格考核,而且,烟花爆竹销售还将确立指导价,不会产生暴利,所以报名者应理智考虑。
网点负责人先过安全资格考试关 按照规定,报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资格考核,才能到安监局正式申请。 目前,各区县正在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本地区人口稠密程度等因素进行销售点的定点工作。此项工作结束后,安全资格考试将正式启动。 需要参加安全资格考试的人员包括批发销售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单位网点主要负责人。申请表及考试报名时间、报名点地址、联系电话可登录首都安全生产信息网http://www.bisafety.org.cn下载或查询。 销售指导价正在确立过程中 市政府已责成市发改委、市供销合作总社进行调研,制定产品指导价。由于烟花爆竹不属于限价商品,所以允许产品价格对比指导价的上涨幅度也在制定中。 市烟花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充足的货源供给加上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将根据最终的指导价进行监督、检查,本市烟花爆竹产品销售过程中不会出现过高的价格。 销售没“身份证”产品最高罚10万元 取得销售网点资格后,必须严格遵守从本市批发单位采购产品,由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负责配送。不可私自从外地或者没有资质的批发点取得货源。一旦发现违反采购及统一配送规定的,一律视为非法销售,收缴全部烟花爆竹,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过了烟花爆竹销售期或行政许可期满后,仍有未售完的烟花爆竹,批发单位要负责回收。北京市烟花爆竹公司统一配送车辆全部安装GPS报警系统,避开早晚车流高峰进行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