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六区销售的食用油必须具有“QS”标志,小包装食用油将大量上市
本报讯(记者 周沐辉) 从12月1日起,西安市城六区禁止销售、使用散装食用油。
散装食用油无“QS”标志
11月15日,西安市粮食、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从12月1日起,城六区所有商店、连锁店、超市、粮油店、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各类代销点等从事食用油零售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市销售的食用油必须具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的“QS”标志,无标志的食用油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原出售散装食用油时使用的售油器一律禁止使用;同时,城六区所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食品等以食用油作为原、辅料的经营、加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使用的食用油,必须具有“QS”标志。
重点整顿高校、单位食堂
据了解,散装食用油又称为“六无食用油”,即无标示、无品牌、无品名、无等级、无厂址、无“QS”标志,散装食用油由于在批发、运输、零售过程中多次打开包装,经常会产生污染、掺假问题,检查人员在检查批发生产企业时,发现多种空的低等级食用油桶,但整包装油质量却合格,显然在分包、散卖过程中出现掺杂其他食用油问题,像市场上2.2元/斤的散装油价格过低,显然存在质量问题。
西安市粮食局流通处处长郭群利介绍说,下月开始的食用油整顿重点是高校、单位食堂及餐饮摊点,这些单位使用散装油情况较多。
小包装食用油将大量上市
西安市所需食用油主要靠市场调节,从外地调入。那么,散装油退市后,市场上的小包装食用油能否满足市民的需求呢?
据介绍,西安市粮食局目前已组织上市1升、1.5升、2.5升等各种规格的小包装和10升、20升等各种规格的中包装食用油约10万公斤。因此,散装油退市后,小包装食用油市场供应没有问题。
从12月开始,西安市粮食等四部门将组成执法稽查组,对辖区食用油市场进行检查整顿,同时西安市粮食局还公布了举报电话:
西安市粮食局:029(以下同)87342841;莲湖分局:88651071;碑林分局:87619172;新城分局:87443589;未央分局:86253715;雁塔分局:85252529;灞桥分局:8351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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