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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旅游定点标志牌将被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 10:57 中国消费网

  北京市旅游局在近日的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不顾规定仍在其经营场所悬挂旅游定点标志牌,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对此市旅游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对拒不交回定点标志牌者给予行政处罚。

  通知要求,各区县旅游局要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对辖区内原旅游定点单位进行一次普查,并负责收回原旅游定点单位的定点标志牌,收回的定点标志牌将于2006年1月15日之
前交回市旅游局统一销毁;今后如发现营业场所悬挂定点标志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据《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编辑:石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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