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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消费讹诈还是维权英雄? 职业打假是否该叫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14:28 中国消费网

  职业打假人,还能打多久

  自1995年王海擎起个人打假的大旗以来,有关职业打假人的消息就一直吸引着人们的眼球,近日一则发生在深圳的新闻,再度让职业打假人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一时间,围绕知假买假算不算真正的消费行为、职业打假是否应该被叫停、应该如何看待职业打假人等问题的争论沸沸扬扬。

  知假买假遭遇法院叫停?

  冯志波,湖北省天门市人,1997年起开始个人打假生涯,1999年被媒体评为“中国个人打假二十人”之一。不久前与人合办“楚天维权网”,将打假重点指向“绿色食品”,在湖北等地法院起诉商家销售假冒绿色食品,大多获得法院支持。

  今年3月,冯志波与合作伙伴来到深圳,在深圳沃尔玛商场一口气买下“诺米山”牌黑

木耳等十多种商品,以其中5种商品冒用绿色标志、涉嫌欺诈消费者为由,将沃尔玛告上罗湖区法院,要求商场退一赔一。随后,冯志波又盯向深圳颇有影响的超市华润万家,以其销售的“力保”牌保健饮料等8种商品在广告中对消费者存在误导为由,将华润万家诉到法院。

  在这些案件中,法院基本上认定了被告销售的商品冒用绿色标志、广告用语违法的事实,但法院认为因原告属于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没有受到商家欺诈,故不能认定是受害者,其权利不受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据此,法院将原告的诉讼请求一一驳回。

  同时,法院认为尽管冯志波的诉讼请求被驳回,但作为职业打假者,其行为在客观上对净化商品市场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商场的违法行为,法院将依法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政府部门依法处理。

  全国“十佳维权卫士”、深圳市罗湖区消委会干部杨剑昌说,作为职业打假人,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举报的方式打假,同时也可以要求受理部门进行奖励。杨剑昌认为买假索赔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不宜鼓励。

  一审后,冯志波不服判决,上诉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8日,深圳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在庭审中,冯志波表示,罗湖区法院认定的事实有误,因为花了钱买了假货就是承受了欺诈带来的伤害,更重要的是原审法院的判决实质上是肯定了假冒商标的合法性,销假商家不用负民事责任,这与《商标法》和《民法通则》的精神是相悖的。

  冯志波的搭档、另一著名民间维权人士黄志宏说,知假买假索赔是职业打假人的“王牌武器”,法院叫停知假买假等于是缴了他们的械,封堵了职业打假人的路。

  是消费讹诈还是维权英雄?

  事实上,自从职业打假人诞生之日起,有关知假买假的争论就没有休止过。

  支持者认为,目前市场上假货横行,与商家相比,消费者个体往往处于劣势。出了问题如直接找商家,很多商家都推三阻四;如找消协解决,人家要处理数不清的投诉,何时轮到自己?剩下最后一招,就是消费者和商家打官司,动辄两三个月,还不包括诉讼费、律师费,成本太高。而职业打假人则可利用熟悉法律的优势,主动寻找假货,然后诉诸法律,并通过媒体广而告之,最终达到帮助社会清理假货、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

  因此,职业打假人出现之处一般都是掌声一路。冯志波在个人打假者中属于比较走运的一个。1998年各地的“王海”群起打击假药“菌必治”时,冯的索赔比较顺利,惟一例外的是在汉阳区显正大药房,该药店所售“菌必治”的供货商自恃后台硬,拒不退赔,是被冯志波起诉到法院的第一家售假药店。《武汉晚报》当年9月为此讨论了20天,90%的参与者站在冯志波一边。售假药店最终赔偿一万余元。

  但也有很多人质疑职业打假人的动机,认为这些口口声声为了公众利益四处声讨假货的人实际是冲着高额赔偿金去的,有些素质较低的干脆直接讹诈商家。据《宁波日报》报道,2004年该市市中心的手机市场接连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有人故意前来购买水货手机,然后自称消费权益受到侵害,向经营者索要双倍赔款,不少经营者哑巴吃黄连,都赔了几千元钱。事后,工商人员调查发现,这些手机经营者遭遇的是同一帮人,这帮人购买水货手机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了获得赔偿。

  目前,似乎质疑的声音更为响亮。记者接触的几位民间维权人士都表示,与上世纪90年代相比,近年的打假维权活动困难多了。一个重要原因是各地的司法机关不再那么支持职业打假。冯志波说,他们这次在深圳起诉,有的法院就不受理。他说,法院叫停知假买假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消费讹诈,可以理解,但它将职业打假的路也堵死了,是连“孩子”一起倒掉。

  职业打假之路似乎越走越窄。

  能否撑起民间维权半壁天?

  1995年,22岁的王海在北京各商场购假索赔,50天获赔偿金8000元,从此催生了职业打假人这一行业。随后,张磊、臧家平、叶光、茜平、喻辉、程百家……诸多职业打假者不断涌现。2000年,王海宣布退出个人打假。之后,打假人群在迅速膨胀后急速缩减。

  据了解,一些坚持职业打假的人开始开设公司,以组织化的形式来打假。他们往往同时开设两家公司,如王海旗下的“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属于商业化运作,遵循市场规律,主要受企业委托从事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打假、打击不正当竞争、商务调查、诉讼业务等。而“北京王海热线咨询有限公司”则属于非盈利项目,以提供义务咨询为主。

  职业打假人黄志宏对此的解读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利益集团,他们拥有的资源是职业打假者个人无法比拟的,因此在两者的较量中,职业打假人很难获胜,就算获胜,成本也很高。因此,开设公司,以企业打假的形式出现不失为一种好办法。而且两家公司同时运作,也可以在义利之间寻求平衡点。

  谈到职业打假人的出路,屡受挫折的冯志波仍然信心十足。他向记者列举了一组数字:从2001年4月到2004年10月底,国家质检总局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货值111亿元。而据权威部门保守估计,目前我国市场上存在的假冒产品总量超过1370亿元,假冒产品的查获率不足10%。

  冯志波说,既然社会上还有那么多假货,消费者如此期望他们能发挥作用,职业打假就一定有它的生命力。

  立诚信于不倒

  采访中,王海一直强调,不管“以正报怨”还是“以怨报怨”,只要威慑了欺诈,立起了诚信,就是利大于弊。

  先不说其对错。从尧、舜、禹到孔子,中国几千年来的道德准则正是一个“信”字。基于此,才有了“童叟无欺”、“货真价实”的中国商业文化要求,才有了那些以诚信为本开通丝绸之路、兴起盛唐之世的中国商人。

  千年已逝。而今,诚信在社会文化中的地位忽然变得薄弱。改革开放的春风在中国接连掀起消费热潮的同时,广西连续发生假酒中毒事件,伤3000多人,亡50多人;福建郊区一些村民竟在化粪池中腌制大头菜;全国屡屡发生家电爆炸案,还有大头奶粉、注水肉、瘦肉精、地沟油……

  挽诚信于既倒。因此不仅仅有了王海,还有了消协,有了中国质量万里行、百城万店无假货、全国诚信日……诚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在21世纪的今天,如何立诚信于不倒,如何让诚信的时代精神固化入人们生活,是所有消费者梦寐以求的。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京生说,职业打假人实际上是市场发育不健全的产物。因为,和造假者的不当得利相较,职业打假者的获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针对那些指责职业打假者赢利目的不高尚的声音,董京生打了一个比喻:猫头鹰捕食田鼠,目的当然是为糊口,但客观上保护了大片庄稼。

  历史是一个进程。如何从根本上立诚信于不倒,也必然只能是一个进程。因此,我们似乎不必纠缠于进程中必然出现的问题,而应积极参与并投入到这个进程中去,并促使它的尽快完成。

  本报专访王海

  每年端掉假货窝点几十个

  争论纷纷扬扬,结论先不待言。

  先听听职业打假“第一人”王海那语速颇快、声音清亮的应答。

  记者:您如何看待此次深圳法院叫停知假买假?

  王海:我觉得法官对消费者身份的认定存在局限性。我一直认为,法律应对制假、售假者突出惩罚条款,而对检举揭发的消费者突出奖励条款,不然就打击了反欺诈而鼓励了欺诈行为。至于对消费者身份的认定,我觉得没有必要过多追究,事实上也不可能完全弄清楚。如果冯志波雇个生面孔做这件事,那官司是不是就赢了?

  记者:但您自己不也中断了个人购假索赔行为?

  王海:我从不否认个人购假索赔对反对欺诈、扶持诚信的积极作用,但我也承认,个人行为是有局限性的。制假、售假是组织行为,而我是一个人。赤手空拳的个体,怎么对抗得过那些正在欺诈社会的利益集团。所以我选择通过组织继续打假,这样更理性、更成熟,也更易规避风险。因此,1996年我创办了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专门向客户提供维权、打假的调查与咨询服务,之后我就慢慢退出了个人打假。

  记者:公司效益如何?

  王海:不错。全国各地很多遭遇假冒的企业都主动找上门来,公司创办至今,每年至少协助执法单位端掉假货窝点好几十个。这些只是经济效益,所以今年我又成立了非盈利的王海热线咨询公司,在社会上收集、核实各种广泛涉及公众利益的欺诈行为后,向有关部门举报、揭露,并建立网站,及时向公众发布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和不诚信行为的警示。

  记者:最后一个疑问,您觉得知假买假是以不诚信对抗不诚信吗?

  王海:不。就像这次冯志波这件事,我就认为他的个人诚信值得肯定。我认识这个人,觉得他诚恳、不错,也许今后,他会因为法院这次认为他不是真正意义消费者而被逼得失去诚信。还是我之前所说的,他如果雇生面孔来做,那官司是不是就赢了?总之,我同意冯志波的观点,只要社会上还存在不诚信,职业打假,不论是个人还是组织行为,就都还有它的生命力。(编辑:盛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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