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生物药品厂销售的假禽流感疫苗从何而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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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 14:50 新民晚报 | |||||||||
11月9日,农业部通报了内蒙古生物药品厂非法生产销售禽流感假疫苗的案件。内蒙古生物药品厂未经批准,非法生产“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禽流感( H9 N2、H5 N28)三联四价灭活疫苗”,并销售到辽宁、河南、甘肃等地。正因为使用了这家厂生产的疫苗,辽宁省黑山县养殖户损失惨重。 母公司股票受牵连停牌
昨天,内蒙古生物药品厂母公司金宇集团发布重大事件公告称,生物药品厂由于管理不严,个别销售人员擅自将用于临床实验的中试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经农业部查实,作出吊销该厂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决定。该厂作为金宇集团的全资企业,占集团主营业务收入的1/2以上,对该厂的处罚决定将会对公司造成巨大影响。昨天,金宇集团股票已停牌。 记者注意到,上述公告并没有就内蒙古生物药品厂是否具备生产“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禽流感三联四价灭活疫苗”的资格作出说明,也没有说明“用于临床实验的中试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范围和数量,对辽宁省黑山县部分养鸡户使用这种疫苗后,为何没有起到防疫作用的问题也没有作出解释。 “定点生产厂”资格存疑 金宇集团介绍,内蒙古生物药品厂是国家农业部定点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的厂家之一,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家生产兽用生物药品和畜禽疫苗的企业。 根据该集团公开资料,生物药品厂拥有第一个通过农业部认证的强毒灭活疫苗GMP标准车间,生产牛、羊、猪、禽、兔、犬6大类,60多个品种,100多个规格的疫苗产品。 记者得到的该集团的一份材料表明,2004年11月3日,农业部第415号公告批准7家企业生产禽流感灭活疫苗(H5N2亚型),有效期为2年。金宇集团内蒙古生物药品厂为其中之一。 知情人士透露,农业部当时是以便函形式,批准内蒙古生物药品厂生产“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禽流感三联四价灭活疫苗”。但便函也要求,只可以作为中试产品在一定区域内试验。 而日前,农业部公布了正式批准生产禽流感疫苗的9家定点生产企业,内蒙古生物药品厂并没有进入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