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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开庭”调纠纷挽回七千多元损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09:59 法制晚报

  本报讯首个专门用于调解消费投诉的公开调解庭近日在西城工商分局什刹海工商所正式设立,并公开调解了一起消费者申诉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00元。

  什刹海工商所副所长吴天舒告诉记者,工商所在接到消费者的申诉后,认为案件争议金额较大、符合调解庭开庭标准的,就会给商家和消费者下发答辩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调解庭设两名调解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个特约群众调解员,开庭之前工商所将贴出公告,居
民都可以前来旁听。

  作者:王晓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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