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 > 正文
 

宁波首起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提起公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 11:23 现代金报

  以小博大 没门!

  花五千元成本

  办三张信用卡

  准备透支六万

  费尽心机,用假身份证申领了3张信用卡准备恶意透支,领卡时让银行识破被抓———周某成为宁波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第一人。记者 戴晓燕 通讯员 王丽燕 王英

  “投资”5000元骗卡

  周某2004年将房屋抵押贷款后与人合资注册了一家数码公司,之后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处于亏本状态。无意中,周某听说信用卡可以透支,于是开始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为达到目的,周某可是下了本钱。他先找到假证贩子,花840元以张晓瑾、宋存活、何卫星的名字做了3套申领信用卡必需的身份证、房产证和水费专用发票以及3张手机卡。为增加信用度,周某随后又找假证贩子花150元做了两张身份证,并用这两张身份证在灵桥广场花4000元租了房子,并给自己购买了新的手机卡。

  前后花费5000余元,一切准备就绪。今年3月21日,周某以代领人名义,使用化名和假身份证号,用张晓瑾等3份齐全的虚假证明材料在工商银行东门支行申请办理3张透支额度为两万元的牡丹贷记金卡。之后,周某将申请表上的3个联系电话转到了同样用假证购买的手机号码上。

  领卡时被抓

  自以为万无一失,周某就在家里等待银行的回复。他有自己的如意算盘———花5000元的成本,申请3张信用卡能透支6万元,既可以用来投资又可以还贷,这卡全用假身份证申请的,到时候不归还银行也无从追查。

  4月18日,周某被通知去银行领卡。在柜台,周某填写的代领人身份证号露出了马脚:男性的他编造的身份证号末位却是代表女性的单数,又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营业员通知了保安部,他被带到了派出所。昨天,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周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海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此案属宁波首例

  “这是宁波首起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提起公诉的案件,在这之前,类似的情况都不规定为犯罪,我们都无法处理。”海曙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沈慧红说:“今年2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五)新增加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还未造成损失的信用卡犯罪进行了规定。而原本的信用卡诈骗罪只适用于造成损失的信用卡犯罪。信用卡使用率提高后,一旦恶意透支,就会对银行造成损失。新增加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对银行利益的保证,对罪犯产生威慑力。”

  而工商银行宁波市东门支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我们银行在防范信用卡犯罪上有自己一整套完整的措施,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增加后,对我们的管理来说,有了坚强的后盾。以往碰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也报警处理,但最后的处理比较麻烦。现在处理有法可依了,有利于我们的风险管理,也是给不法之徒起到一个警示作用。”

  刑法修正案(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相关新闻

  夫妻俩恶意透支信用卡

  金报讯 傅某、徐某夫妻俩开了一家儿童服装公司,因为亏损,夫妻俩欠了不少钱。2002年,夫妻俩办了两张中国银行的信用卡,打起信用卡的主意。夫妻俩多次利用信用卡购物后,再将所购的物品卖掉,不久,两张卡都透支达5000元。

  今年4月5日,银行多次催讨后,发现两人换掉了所有的联系方式,当即报了案。

  江东警方很快抓获了傅某、徐某。因为两人属于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两人已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日前被移交检察机关。

  恶意透支

  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持卡人在银行交纳保证金的,其恶意透支数额以超出保证金的数额计算。

  记者 高凯 通讯员 卢敏 杨添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