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县(市)区以上医疗机构收费全部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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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11:40 金豹网-锦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韩汝彪 刘领)百姓就医看病一直是热点问题。为了切实解决百姓提出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高、看病难的问题,市物价局出台文件要求,各医疗机构不得自立项目或分解项目收费,县(市)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收费公示率要达到100%,按集中招标采购政府定价的药品,必须到物价部门核定零售价格。 据有关人员介绍,各医疗机构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医疗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自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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