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型啤酒企业早已不用甲醛作为生产稳定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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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 09:31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7月15日电 (记者 王志) 近日,由媒体披露的“啤酒添加甲醛”事件,在国内外引起轩然大波。山东省质监局有关专家介绍,作为微生物代谢的产物之一,制作啤酒过程中生成甲醛不可避免,而山东省的大型啤酒生产企业都早已不使用甲醛作为啤酒生产过程中的稳定剂。 最近,有专家披露:“就产量比例来看,95%的国产啤酒都加了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确
山东省质监局有关人士介绍,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甲醛是绝对不能用于啤酒生产的。但作为微生物代谢的产物之一,利用发酵制作啤酒的过程中不可能不产生甲醛,但含量很低,即使是国外啤酒生产企业也不能杜绝微生物发酵产生甲醛。据了解,国内标准规定每升啤酒里可含0.2毫克甲醛。 作为一种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确定的可疑致癌物,由于甲醛具有的危害性很大,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当时我国的卫生部、劳动部、轻工部和卫生防疫总署就联合发文,明令啤酒行业禁止使用甲醛。 专家介绍,目前山东大型啤酒生产企业都已不使用甲醛作为啤酒生产过程中的稳定剂,而是在工艺中使用其他添加物来达到避免絮状沉淀的效果。由于这些涉及各个啤酒企业的商业秘密,一般不对外公布。 对此,有关专家建议,我国应出台相关要求,在充分保护啤酒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要求啤酒生产企业适当公开本企业生产啤酒过程中的稳定剂配方,以使消费者享有更多知情权。(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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