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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餐盒饭超3小时须销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11:35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丁华艳 报道 夏日炎炎,进入食物中毒高发季节。昨天,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市民:定制盒饭快餐时留意餐盒上的出货时间,如果超过3小时,就可以向送餐单位要求退货。

  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116-1999送餐企业卫生规范,“送餐所用餐具和食品容器上应标有标签,注明生产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生产日期和进食时限(如,请在某时某分前食
用)”。食品经烹饪后运送到用餐者的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据专家分析,夏秋气温高,食物超过3小时就会变质,再食用很容易引起中毒。

  海淀区卫生监督所韩红星介绍,获得送餐卫生许可证的正规送餐公司都能做到写明出货时间,并严格按照要求3小时后销毁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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