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园业主13项诉求告物业虚高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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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17:5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因物业在收费计算明细中,虚增不存在的服务设施设备数量,使用错误的建筑面积数据测算单价,借此抬高收费金额,海淀区美丽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将北京鸿铭物业管理公司告到了法院,共提出了13项诉讼请求,要求其根据诉讼请求中列出的计算方式对现有的收费标准从包括保安费、保洁费、垃圾清运费、中小修费、电梯维保费、运行费、高压水泵费等12个方面进行更改。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业主委员会诉称,鸿铭物业公司是美丽园小区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经核对相关材料并征询有关部门得知,物业在收费计算上有与事实不符之处,尤其是在小区总体住宅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电梯规格、数量及高压水泵数量等方面存在明显错误与虚假,导致大幅虚抬了物业费。同时,在业主未与其签订中小修特别委托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按建筑面积收取室内中小修费。 对于业主委员会提出的13项诉讼请求,物业方表示,像保安费、保洁费、垃圾清运费等他们现在都已按照国家规定来收取费用,而对于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明细表中使用的收费标准,他们则表示该明细表已是很早以前发放的了,当时小区一期、二期工程还没有完成,之后收费是有变动的。物业方十分委屈地表示这几年的物业管理方案修改非常快,而他们一直是按照政府文件进行物业管理的。至记者发稿时止,案件仍在审理中。张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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